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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嘲笑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贞操道德观念”

2006-07-21 18:41:40 来源: 网易文化专稿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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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资深网友,作家深海水妖(陈岚)近照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做客我们聊天室的是网易资深网友,作家陈岚。先请嘉宾和大家打个招呼。

陈岚:大家好,我是陈岚!

我嘲笑的是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贞操道德观念

主持人:作家陈岚是网易文化论坛的资深网友,她的网名是深海水妖,前一段时间陈岚在网易乱弹广场发表了一篇题目叫《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章。这个文章一经发出便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把嘉宾请到现场,也是想请她和网友面对面谈谈这个话题。

陈岚,最初这个争论是怎么在网易论坛上开始的?

陈岚: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偶然的碰撞,一位叫黄尘笑客的网友写了一篇帖子,写一位王小姐在面对一次抢劫中因为一次不妥当的举动导致失去了生命。当歹徒说要劫财,她很冷静交出了钱包,而歹徒说要劫色,她就大声反抗,因为在夜里,没有人来救她,歹徒也很慌张,连捅几十刀,她的生命就逝去了。这件事情之后,她的父母对她表示了疑问,他们说这女孩怎么这么傻呢?网友黄尘笑客对这件事情表示了疑问,这样死去的女孩居然没有引起别人的同情反而别人觉得他傻,他就写了一篇帖子要呼唤良知。我觉得女性在面对有生命威胁的强奸时,还要她们冒死反抗,我觉得就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的耻辱!

主持人:现在网友讨论很激烈,你能不能再明确一下你的观点?

陈岚:我的观点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在你不幸遭遇犯罪的时候,生命权是第一位的。而对中国女性来说,遭遇到类似强奸的犯罪时,很多人往往第一并不是考虑到生命权第一,跳出来的第一观念是:我是不是要奋力反抗。用死或者用什么东西来捍卫自己身体的纯洁,哪怕最后不幸让人得手了,好象只要我反抗了,似乎对于社会舆论和家人都交待过去了。那这种心理,是什么东西让她们忽略了自己的生命权,把生命权放到了一个很低的位置?我想传统意识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其实我觉得,你这个话题最终就是生命与贞洁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陈岚:是,这个答案是很显然的,现在无论是叫专家,还是叫一般的有正常理性的人坐下来谈这个问题,他们都会很平静地告诉你,我也认为生命是大于贞洁的。只是当这个命题稍微换了一下,讨论到女性到底该不该冒死反抗强奸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在某些意识上或者情感上觉得无法接受。

主持人:网友问“你认为王小姐的死是一种耻辱吗?”

陈岚:王小姐的死不是本人的耻辱,而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耻辱。

主持人:你在文章报道里有这么一段“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你这个“嘲笑”是嘲笑什么呢?

陈岚:我嘲笑的是一种社会意识,依然推动这种意识往前进的氛围,包括网友纷纷跳出来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捍卫他们的“女性贞节大于一切的氛围”,也许他们可以把这个词换很多个包装来打扮这个词,但说到底它实际上还是一个要求女生被杀事小,失节事大。无论你说什么,女性捍卫的是权利、女性捍卫的是身体、女性捍卫的是尊严,无论是权利还是身体、尊严,这都是和她的生命在一起,有生命就有尊严、权利,如果没有生命,什么都没有了。如果要以生命作为载体,所有剩下的概念都只存在道学家和网友嘴里挂着的一两个名词而言,当你要求别人用生命来换取你所说的这些概念和名词时,但你自己未必会用你的生命去消费这些名词。

主持人:冒死反抗和不反抗你是怎么划分的?生命遭受威胁怎么衡量?

陈岚:很正常,生命是否遭受威胁是一般人可以判断的,比如自己跟对方的体格比较是否很悬殊,对方有没有凶器,以及当时的环境是否是一种绝境,我想正常人都可以判断出来。

选择贞操的本能反应其实是男权至上的传统意识作祟

主持人:但如果放到实际的情况当中,很多情况下可能不允许我们作出这样的选择,有很多网友认为,他选择了贞操可能是由于女性的一种本能的反应?

陈岚:这个问题是问得非常好的,可以说是问到关键上了。人们都知道,一个人正常的需要有好几种,生存需要、人格需要、获得社会认知的需要,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一层需要就是他生存权的需要。为什么在已经相对边缘化的一个需要,他人的人格认知,你看对贞洁的认知就是一种类似于社会的人格认知的状态,为什么对中国女性来说,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这种本应当已经是相对边缘一些的本能需求会超过了正常情况下都放在第一位的生命权的需求呢?如果你把这个矛盾稍微推敲一下就知道,在其后起作用的是我们的社会环境、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是很多种风格的因素。其中一些黑暗的和男权至上的,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传统意识作祟。包括在2001年在我们的官方新闻里都没有消退干净,我们不断可以看到一些新闻报告,少女为了保护贞操从六楼跳下,自伤、自残甚至死亡。这样的案件得到的是一种不健康、不理性的正面报道。当社会媒体向社会传达这样的信息时,对于所有社会的女性和男性都在传播一个错误的信息,鼓励他们,在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要用生命去捍卫它,而用生命捍卫的时候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这样无论对于社会的名誉还是权益,对于女性权利都是一种不公正的践踏,所以我说,到了二十一世纪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人类的耻辱。

网友:为什么水妖你就认定了女性在反抗强奸的时候是为了男性甚至社会上对于贞操的看法呢?

陈岚: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我相信会有万分之一或者百万分之一相当小的一部分概率的女性可能是天生有洁癖,或者是有特别强烈的,强烈到她绝对不能容忍别人碰到自己一根毫毛,为此宁可舍弃生命。我相信有1%的人类是认为某些特定的东西超过了他的生命,但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主体情况。

我不赞成大女子主义

网友:从你一直以来的文字看,很多网友,包括我自己都觉得你有点大女子主义,说得好听点就叫“民间女权运动的先驱”,比如这次的理论就让人觉得很震惊!

陈岚:我不赞成大女子。因为在我来看,男性和女性最好的相处方式是和谐而平等的,意识到两性的差异并能互相尊重,这是一种完美的社会形态。而且实际上男性对女性的尊重本身就是对自己的尊重,这不是一个非常轰动的说教,男性对女性权利的释放就是对自己权利的一种释放。

网友:女人为什么会接受男人的性观念并且自觉的遵守这种贞操观呢?说穿了,还不是因为女人对男人的依附,即便经济地位独立了,女人还是离不开男人,再有钱的女人还是想找个男人嫁了,因为要依附男人当然就得在乎男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根源是在女人身上。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

陈岚:他这个逻辑很有意思,再有钱的女人也想找个男人嫁了。那再有钱的男人难道不想找个女人娶了吗?你这样说,难道你也认为男人是依附于女人的吗?两性互相需要是一个正常的需求,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这是这个世界正常的一种平等,我相信在过去的历史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确实在社会结构当中,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以及很长一个时间内是依附于男性的,但很显然,社会已经进步到了女性基本可以独立解放出来的程度,在中国也是如此。

对这个话题的讨论不是对死者不敬反而体现了对女性的关爱

主持人:你在发帖的时候有没有网友认为你这样讨论这个事情是对死者缺乏同情心或者比较冷酷?

陈岚:您会认为法医解剖尸体的时候冷酷吗?法医鉴定的只是生理意义上的伤害,而对我来说,我希望我能剖析出内在的、精神的、意识的这方面的伤害。我相信这对死者是一种告慰,这也是对今后来者的一个启迪、一个安慰。如果能有一个女性因为我今天所宣扬的观念得益,如果能有一个女性因此减少这种“遇到性侵犯就必须拼了”,减少这方面的意识、减少这方面的本能,那我会觉得非常安慰。

不存在性尊严的说法

主持人:在网易乱弹的网友留言上有一个反驳帖,这也是很多网友都有的一个疑问:生命和尊严在每个人心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可能觉得被强奸一次,受了一次伤害很快就可以平复了,她可以坦然献身。有人觉得被强奸之后就是生不如死,宁可冒死抵抗。当事人如何选择我们应该尊重,如何选择是当事人的主观判断。您是否认同这种观点?

陈岚:我记得有一个网友曾经提出,我自己在生命和所谓的身体尊严面前我不会傻到去选择尊严,我还是会选择生命权的,因为我知道,活着才是最可贵的。但是我认为如果别的女性非要认为身体尊严超过生命权,那也是她的权利。说到这里我就想笑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也知道那种选择是错的,你也知道她有更好的选择。而生命是一旦失去就无法逆转的,不是说你选择吃白糖还是吃红糖的问题,你选吃白糖,白糖不好吃,那我明天还可以选红糖。不是这种选择,她没有第二次机会,难道你知道那样的选择是不科学、不理性的情况之下,你不应该站出来大声对你的同胞姐妹说:听我的!你没有必要用你的生命去反抗一次性侵犯,一次性侵犯无损于你的尊严、无损于你的人格,站起来,你仍然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孩。

主持人:但是话说回来了,两种观点都说了,也有网友说,将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这何错之有?因为你有你的选择别人也有别人的选择。

陈岚:如果你非要这么认为的话,那请你记得把你这句话转告给你周围所有的女性、亲人、朋友,告诉她们,我觉得贞操比生命还要重要,希望你们能够贯彻至今。你会吗?你敢吗?你可能吗?你不会。你只会坐在网络背后,然后用“我认为贞操就是高于生命”这个鞭子去抽打或者去鞭挞其他的女性。

主持人:前面谈到有些网友认为捍卫自己的性尊严是女性的一种本能,你同意这种看法吗?

陈岚:首先我对于“性尊严”这个词带有很大的商榷的感觉。因为我不觉得存在“性尊严”这么一个说法,我相信女性有性自由,我相信她有性权利,相信她有性选择权,但是把尊严和性绑在一起,我无法接受这种说法,其次还是回到刚才的逻辑当中去,性尊严和生命权就对立吗?其实并不对立。在被强迫的情况之下,以生命被威胁的情况之下受到了性侵犯就有性尊严吗?如果你打算这样说,就等于你对所有不幸遭受强奸而活下来的女性说“你们没有性尊严”或者说“你们曾经被剥夺过性尊严”,是这样吗?不是的。我认为她们和你一样,和我一样,和所有人一样,都一直充满尊严。

应该对女性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爱

主持人: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的帖子,是说男的会为自己的爱人包里放一个安全套,如果当她们面对强奸,很危险的时候,就把这个安全套拿出来,以减小伤害的可能性。你对这个观点或网上的这种帖子持什么态度?

陈岚:这似乎最早应该是美国的某些犯罪学家提出来的一个社会动议,而且我想这在西方很多国家已经是得到广泛提倡和认知的一件事情,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你随身在包里放上安全套并不表示你随时打算发生性行为,而是说你预防万一可能的任何风险。就好象是你看外面天可能会下雨了你带上一把伞,并不代表你渴望下雨。

社会需要象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说话

网友:我相信你的观点是对的,城市可能还好一点,但很多农村的女孩子更多还要受到社会和旁人眼光的影响,所以不可能不顾自身安危而作出违背社会期望的选择。

陈岚:所以要有像我和他这样的人站起来,冒着被砖头砸死的危险说出真话。说这样真话的人越多,那社会的环境就会越宽松。

网友:你这个问题不值得摆在台面上说,!

陈岚:看到刚刚死去的王小姐,你觉得不值吗?

网友:你觉得现在会有人冒死抵抗强奸吗?已经死亡的人当时抵抗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后果会面临死亡。

陈岚:那有活着的例子,随便在网站上找新闻,有多少个少女为了捍卫自己的贞节,从六楼跳下五楼跳下四楼跳下,高位截瘫的、腿摔断的,如果没记错的话,上个月还是两个礼拜之前刚刚发生的社会新闻,这是报道出来的,还有没报道出来的呢?

强奸犯?我不怕,一对一和男人打架我有信心

主持人:刚刚有网友提了一个问题,他说:我从镜头上看到你也挺漂亮的。假如说我想强奸你,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我很想知道。

陈岚:那看什么情况吧,如果你体格极其强壮,手里拿着一把刀而且打算豁出命来进行这次性侵犯的话,首先我要看看,通常一对一和男人打的话我不见得会输。但是如果你还有同伙,那我会选择顺从。但是,你愿意为此付出这之后的牢狱之灾吗?顺便再说一句,我这个人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复仇心理非常强的人。也许法律只是判你三到十年,但我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方式,走遍天涯海角对你意想不到的打击,这是纯属个人范围的东西(笑)。有时候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可能花在上防身术的一点时间上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一生。也许你没有时间去学防身术,但是你可以随身带一些保护自己的器械,最简单的,一瓶防狼喷剂,一瓶辣椒喷剂,它就可以保护你。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差不多了,你最后有没有要和网友说的?

陈岚:珍惜生命,远离犯罪!

主持人:好,那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你做客我们的聊天室,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谢谢大家,再见!

陈岚:谢谢大家!姚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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