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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掏出枪来了 |
| 2005年05月23日11:31:03 网易文化 钱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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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某处看到过一句话,说,小偷和妓女是人类历史上最悠久的两种职业。窃以为然,而且,小偷应该比妓女的历史更加悠久。想那原始社会,衣不蔽体,达尔文认定从猴子变来的人类还不会做衣服穿,对于性之类的问题也远没有之后般讳莫如深故作清高,当然,也不至于天天想着整什么宝贝娃娃之类的文字,用性来赚钱,那时候的走光或者裸照也不值钱,切,谁没见过谁的啊。
那时候,人类对于性的需求应该还不需要用什么去交换,也没什么东西可交换。也没有二奶情妇之类的,谁养得起啊。因此妓女也是不存在的,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念想什么呢?
但是小偷却应该已经出现了,虽然没有文字记载。既然食不果腹,就肯定有吃不饱的,有吃不饱的,自然就有想据别人的食物为己有的人。我想那时候肯定没有抢的,大家都是结伴同行,要说是抢劫也不能叫抢劫,叫做打仗,或者战争。虽然是一个本质,但是不能用一样的词。历史书这么说的。
一群人去和一群人争夺食物,叫做战争或者革命。一个人,当然没那个高度。而且悄悄的进村,开枪的不要(废话,有枪吗?),只能定义为,偷。
现在也常常看到“见到小偷暴打不用负责”之类的标语,原始社会的小偷们若是被捉住了应该会更惨。幸好那时候都没什么火爆的兵器,无非就是石头木棍什么的,建筑也远没现在那么多,小偷要是跑得快一点,保命是没有问题的。
之后的几千年,都是如此。尽管有铁时代铜时代之类,依旧是冷兵器,大多只能近距离作战,暗器之类的远程攻击名目虽然繁多,什么袖里箭小李飞刀,其射程其实跟丢石头差不多。唯一的远程武器算是弓箭,但是军队用的多,《十面埋伏》里面捕快也背个弓箭玩帅的,恐怕是极少数。等到火药发明了,原本可以搞出真正的远程武器,可惜被用来炼丹药和造烟花。
而小偷以及类似的职业顺利的发展壮大了,这是不可避免的。梁山黑社会团伙最后还被招了安,有些还做了官。平民百姓永远都不能随意的持有武器,但是土匪却总是可以的。况且土匪总是有钱,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恶土匪们有钱,所以比老百姓有理,别说犯法不加罪,搞不好还要当官,当皇帝都有可能。
黑色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以至于大家遇到了偷的抢的打的砍手的都只能噤若寒蝉,报警还只能偷偷的。你要是敢公开了报警,转头他人因为证据不足放出来了,就要烧你的屋杀你的人,你就只能悄悄的找个地方租个房子住。
黑色成了产业,自然要与时俱进。冷兵器时代之后,热兵器时代无可阻挡的来临。火药在西方刚开始被制造成武器,民间就出现了用枪支决斗。而且西方似乎对枪支管理并不严格,现在好多国家的普通民众还能拥有合法的持枪证。
据说110刚出现的时候,那些警察是给配了枪的。但是后来发生了好几起恶性事件,那些警察,配上了枪,心里爽得很,然后就很屌的样子,老子有枪会怕谁?值勤执法的时候,动不动就掏枪。恶性的是,他们会在日常口角之类的争端中用枪说理,还打死了人。
于是110的枪支被开始严管。
警察的都要严管,百姓的自不必说。偏偏土匪,或者说黑势力,并不受管辖。他们持枪,并不需要合法的持枪证,也不被谁管理。我在武汉读书的时候,武汉的武广被枪,歹徒就是用的手枪。当然这只是一次代表性事件而已,实际上很早就出现了歹徒持枪伤人的时间。黑色产业的热兵器时代,在中国开始来临。
我一直仍然固执的以为,枪离我很遥远。虽然我经常在CS的时候见识到那些家伙,也常常和朋友讨论什么枪该是什么用法,但是我从来不曾感觉到身边有枪支的威胁。对于冷兵器如匕首、砍刀等,作为普通人的我已经很是害怕,对枪的畏惧自不待言。
但是枪终于掏出来了。不是在抢劫的时候,也不是在黑社会争夺地盘,只是,一个娱乐活动的报名中,插队不成,掏枪威胁。
这是我所听说过的出现枪支的事情中,最不值一提的原因。身在广州,常听闻砍手党的事情,只是为了一个皮包,一部手机,就把抢劫对象的手砍掉,我以为这是一种悲哀,是人性的悲哀,是城市的悲哀,和社会的悲哀。我对其一向难以理解,因为其动用残酷暴力的的原因和利益驱动实在太小,暴力的泛滥已经足以令我瞠目结舌。
这位插队不成就掏手枪的仁兄我就只能佩服了,并且为我自己汗颜,至少那分胆量,我是不会有的。他何以有这份胆量,相比未必他的武曲星下凡。就好像砍手党为什么敢砍手一样,他敢随意掏枪,有能够让他掏枪的环境。
香港有名的黑帮电影《蛊惑仔》系列,曾经在中国地区刮起了一阵旋风,当时我还在读中学,就已经看到有些同学的身上藏着砍刀,然后就是穿得像电影里面一样的衣服,每天没事就到处闲逛,打电动赌博泡马子收保护费,眼睛红红的,看谁不顺眼动不动就打人砍人,可笑的是,学校对其无可奈何,偶尔有出现谁谁谁被开除了的,之后传来的消息是某个学生因为告密或者向学校寻求保护被痛打致重伤。那时候我就很害怕。并且,很伤心。
但是我在伤心什么呢?我也无法说明白。我无法期待有个什么侠士能够荡平世间的一切丑恶和暴力,我只能期待靠我们提供的金钱生活的某些机构的某些人能够给予我们保护,但是我越来越觉得这种期待只是竹篮打水。前些日子家里被盗,报警之后,警察就只是说了句这些事情要自己注意,笔录了一下情况之后就扬长而去。当然,我知道我们是得到了保护的,只是社会进步了,木棍变成匕首变成刀现在变成枪了。
我想我并不是一个勇敢的人,虽然我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怯。我曾看到公车上三个小偷公然盗窃,满车的乘客全当作没看见,之后我悄悄把那个乘客推醒。被那个乘客以打扰瞌睡之名教训几句也就罢了,下车之后被那几个小偷一阵追打,我跑到路边巡警那儿求助,居然被漠视,等到那仨走了,我居然史无前例的变胖了,虽然只是脸部,而且并不匀称还带着血迹。
这样很幸运,我觉得。如果对方忽然掏出把枪来对着我,我想我会吓到腿软,毕竟一枪下去,我就很有可能死亡,如果幸运只是受伤,我还要自己打电话求助,自己付医药费。而开枪的人未必能够抓住,新闻里的那个就顺利的逃走了;抓住了也未必能够定罪,有电子眼录像的都无法认证,更何况我无法找到任何认证物证;定罪了我也得不到赔偿,因为他可能一分钱财产都没有,即使有也不会多,如果多就不用自己认罪。以上几句话说明,我不可否认的俗,但是这个现实就是这么现实。
独家稿件请勿转载 本文相关内容: 『战争』 『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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