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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庸俗的理由
2000年12月26日09:40:14 网易报道 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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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
好象是需要的,不然我写这文章做什么。
用这句话做开头不是觉得它有多好,而是够俗,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滥俗,但不俗我就没话说,不俗就没这篇文字出来。
这是个追求个性的年代,标新立异乃当今潮流,俗也是要点勇气的,其实我胆挺小,坦诚自己是个庸俗的人是因为发现标新立异是件挺难的事,也因为懒,懒得改变自己。当大家都想与众不同的时候,反形成另外一种重复,还倒是剌剌地在原地停留的我,显得格外醒目。
我挺高兴,因为我庸俗的虚荣心.我也不怕说出来,在我庸俗的思维模式里:一个人标榜自己淡泊名利的目的要么是因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要么是因为已经得到这个,现在是想再博得几句虚伪的奉承而已。或许真有几个真正清心寡欲的人夹在在里面,然而我分辨不清,也懒得、或者说没时间分辨清楚。因为其时我在聊天室里泡一个妞。泡她的理由除了她比较可爱以外,再就是听说她是一个靓女。这么说话未免太坦白了点,颜料本人也未必有这么彻底的无畏与庸俗,但我还是要这么说,为了本文中心的需要。以上的这些话看起来像是挺无聊,其实也就是很无聊的废话。那天我与友人甲,两个连文学爱好者都称不上的两个人大侃了半天的文学,我说:“徘徊在有聊与无聊之间,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友人甲说:“如果你能像将有意义与无聊的事情交错得足够纵横复杂的话你也可以获得诺贝尔奖,就像尤利西斯那样。”于是两个大老爷们便有了惺惺相惜相逢恨晚的感觉。现在看来,把“无聊”二字换成“庸俗”二字命题也成立。
话题扯得有点远,下面继续泡那个妞。
为了让这个妞和这个泡妞事件具有普遍的代表意义,我们不妨把她设想为轻舞飞扬或者风影式的人物,假设我就是痞子蔡或者李寻欢-差一点也行,退而求其次的女孩也很多么。事件的背景是这样的,我在网上或者网上的一个小圈子里是个有那么一点名气,写过几篇好文章或者大家误以为好文章的所谓写手,她是个读过我的文章后有了些或是愤慨、或是仰慕之情的女孩。从那以后她就在苦苦地追寻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终于在一个聊天室里逮到了正在欺骗另外一个纯情女孩的我。
这女孩活泼而又风趣,言谈中要洋溢出纵横的才气,否则也不会引起颜料同志的注意,以下的事情就看颜料的贫嘴工夫了。这不难,在网上混久了的人想不贫都不容易,当然,我应该贫出点水平才行,这也不太难,作为一个引起她注意的写手,我应该有一点资本。
可惜颜料既不是痞子蔡,也不是李寻欢,颜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在上网以前还不晓得痞子蔡李寻欢为何的普普通通的理科生而已,天文地理或许还可以胡吹乱侃一番,吟诗作对却是绝对地不通,偏偏那女孩思维比轻舞飞扬还飞扬,学识比风影还风影,颜料没了辄,只有使出最后的一招来:庸俗!
这一招也不是颜料的独创,痞子蔡和李寻欢同样用过,他们的俗各有不同:李寻欢处处标榜自己的不俗,结果适得其反,现在看来他比谁都俗;痞子蔡标榜自己庸俗的同时还要千方百计地凸显出自己的不俗。网恋小说看得不少并多次付诸于实践的我看他们就是这么回事,其实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再说颜料不过是泡妞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对老李和老蔡而言,泡妞的同时还要吸引读者的眼球,这样的境界已经够了,我也一时想不出更高的境界,形式上与他们虽有不同,庸俗的精神却是一班。我的方法就是罗嗦,用长篇大论的理科生思维论证一个无聊的话题,或者在写了一首煽情的小诗以后,加上一个别人看了想笑她自己会哭的尾巴。不继续往下扯了,不继续扯下去的原因有二:一、你都学会了我还靠什么泡妞啊;二、说出来以后你一定会说:“切!~不过如此而已。”那样颜料会很没面子的。
这个爱情故事的结局是这样:在颜料处心积虑地庸俗后,女孩和我陷入了一番轰轰烈烈的网恋之中,然后我们在现实中约会、拥抱、接吻、做爱什么的,结婚的概率大概是千分之一,比较大的可能性是我落了个很受伤,然后回到网上继续码我的字,等待第二段爱情故事的不期而至。对聊天室的我不再有昔日的热情,但还是去的,有一天我兴致所至,跟另一个女孩侃起了自己的庸俗,女孩说了句很俗的奉承话:
“大俗即大雅!”
那会还真觉得自己不是一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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