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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什么(10)
2001年03月05日10:11:46 网易报道 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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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我的男朋友,说难不难,因为我的要求不算很高。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有符合我要求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他首先应该俊美,在外貌能和我相互般配。我并不是在强调外貌的重要性。我只是在强调一种平等。我知道自己是个美丽女子,这美丽曾多次引发我的罪恶感。
我不希望我的美丽给他构成压力,让他时刻处在忐忑不安之中。爱情如果可以比拟成一场战争的话,那么真正的经典战役只能在两个各自身怀绝技而又旗鼓相当的对手间的厮杀中诞生。对爱情,我不屑于妥协。
如果我们作好所有准备,坚定地走入爱情,那么,用尘世的时间尺度来衡量的话,我们的爱将不会维持太久。真正的爱情是骄傲而固执的,是绝不稀罕在人间求得永生的。我将和他相约在某个时刻死去,在幸福最稠密的时候划断弓弦,留给人们无穷的空想。在最灿烂的时分猝然而逝,把最鲜活完美的肉体遗在人间,让他们不明所以,凭吊叹惜。我们将不会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纯太净,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
他有没有钱并不重要。但他必须有一定的才华,就算没有才华,至少也能够装出一副很有才华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交付给他,将上帝赐我的美貌转赠于他。他也没有必要很长寿,因为我会在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中无限止的变老。他没必要很勇敢,只要在我受人欺负时,他能够陪我坐着一起流泪。有时候,我很肤浅,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崇高。我是不是太天真了?管它呢,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过。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听得让人万念俱灰,只想睡觉。他把每个字都故意拖得很长,象在唱京剧,真让人受不了。看着他那张木衲的脸,我就忍不住要生气。不过看久了,也竟然就习惯了,甚至觉得他那副样子也挺好。我写的是不是有点肉麻?
我是在火车站碰到他的。他也是浙大的学生,绰号叫风扇。的确,他的嘴巴就象风扇一样能吹。我在考虑,该不该继续让他侵蚀我宝贵的日记本中的空间。
不过,总体说来,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如果他能再阳光一点,把脸上稀稀拉拉的胡子刮掉,头发洗洗干净。那么单就相貌而言,他简直能算是颇有吸引力。
我和他一起渡过了九个小时,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一点。我居然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单独呆这么长时间。其实,他说话不多,但他的沉默似乎包含着更多的话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女人堆里锻炼出来的。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不太相信。因为当他面对本姑娘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胡侃男女之间的直肠内细菌分布状况的差异。没有经历过爱天恨海的人不会如此老练。嘿!我干吗管他有没有恋爱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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