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与合欢(0-1)
2002年01月07日11:02:51 网易报道 贾宝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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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我会活到七十七岁。七十七岁了,我还活在二十七岁的感觉中,也许我的生命在五十年前就已停止了。那时,我二十七岁,还算年轻,可对我来说,二十七岁,已经太老了,对爱情来说,二十七岁,也已太迟。当年我一直疏于幻想,怎么也没料到,一经沉溺于往事的汪洋,就苦苦挣扎了五十年。其实我早已惊醒了,可为了让消失的情景再现,让中断事件的继续,我总试图重返梦境,虽然明知一场空,仍要追索最后的结局:一切都已注定了,一切都已结束,一切都无法挽回,我还是情愿坠入记忆的漩涡,随浪滔起起落落,一遍一遍重复着、也刷新着,好像什么都未曾发生,一切都源于心灵、止于心灵。我确信,只要闭上眼睛,就会进入另一种时间和空间,在那里,瞬间便能拥抱永恒,静止也可飞越无限,我看到了自己,我看到了过去,它们总是变化着、生长着,它们在我的梦里获得了新生。
对我来说,梦有两种:醒着的和睡着的,我不知哪一种更接近真实。睡着时,我常常是清醒的,每至险处,我总是宽慰自己,不必怕,这是梦,即使从高高的空中落下,也轻飘飘的,丝毫不觉恐惧;醒着时,我又常常懵懂,对亲身经历的疑虑重重,我总是隐约记起,这样的事似曾出于梦中。我已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梦。也许梦里才是现实,也许现实一直是梦,我想找到一个界限,岂不知愈是区分愈难辨别,甚至对自己,一时也不敢确认:也许,我,只是出现在他人的梦中的一个过客,一旦他蓦然警醒,我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想来真是颓丧,我不知到底是谁在做梦,也不知这个梦几时会醒,我必须时刻准备着,每一次开始都可能成为结局,任何时候都可能弦断曲终。
当我刚刚长大时,一生中最初的爱早殇了,我流下了十五岁的眼泪,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死。我一生中最苦的爱在二十岁那年的夏天枯萎时,我曾遥想过:假若必须死去,我要死在什么地方?到二十七岁时,我一生中最后的爱又猝然而逝,我才真切地体悟到:不管死在什么地方,我都必须去死。我梦想一个生长着艾与合欢地方,在那里,尽可从容死去,不必为尸骨腐烂担心。可那样的好去处在哪儿,大地一片苍凉,人类如此庸碌,哪曾开辟适于死的空间。我不得不离开伤心的雪城,去寻找妥帖的灵地。
爱已远去,却把种子遗留下来,在我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树,它支撑着我的肉体,又压迫着我的灵魂,像逐渐老化的骨胳,与我一体而生,至死方可剥离。或许我本来就是一棵树,一棵流浪的树,远离了故土,消耗着自身,渐渐干枯于异乡,死亡造成了巨大的投影,不时动摇着我的朽迈之躯,仿佛只有死亡才是实在的,生命倒是它虚幻的影子。
我不得不羁留在一座废弃的庙宇中,与随身携带着的两棵植物朝夕相伴,它们是我仅有的艾与合欢,为了照看它们,我不得不勉力活着。当战争在那年的秋风中凋零,逃亡者陆续随落叶归来,他们把破烂的寺院拆去重建家园,只留下一口孤零零的大钟,这口比我稍低的大钟斜罩在地上,有一个被炮火炸出的缺口,刚好能爬进爬出。我就在大钟里栖身,我装聋作哑,年复一年,只管栽种我的艾与合欢。五十年来,艾已遍布山野,合欢也随处可见,我已七十七岁,是时候了,余年无多,我终将安然入睡,躺下来,化为泥土。我已准备停当。可为了重修庙宇,人们把那口大钟悬挂起来,清除了大钟近旁的艾与合欢。我成了一只卸掉壳的蜗牛,再也无处藏匿丑陋的肌体。这儿已不适于安息。我要再次逃离吗,我又惦起遥远的雪城,也许只有那儿才是我的归宿。可我的雪城在哪儿?原来的雪城已被风沙掩埋,只逃脱了一个名字。我想重返故土,怎知抵达的仍是他乡,我已无家可归,注定要死于孤旅之中。
五十年前就已开始的回忆,也该有所检点了,在死去之前,就让记忆为我守灵。每每回溯流逝的时光,我总以为还站在二十七岁的岸上,往事如水,长流常新,时时与我切近,让我吟咏着香草美人之诗,让爱意永不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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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的我曾以为,记忆该是一条常青藤,它在蔓延的过程中,也会抖落一些枯黄的叶子。已经凋零十年的记忆,应该了无痕迹了,谁知它会如此鲜亮地在我的梦中复活,好像它一直忍耐着,只是被时光的阴云遮盖了,当它再次露面时,我已无怨无尤。一个十年不见也不想的人,竟突然来到梦中,真令我厄然。我早把她忘了,十年前就忘了,为什么她会穿越十年的时光,让我重新念及?一个一个的她离我远去,又在梦中一一归来。最早离去的一个,也是最后进入梦境的一个:似乎命运因谁而起,也必定由谁了结。
菱。我一直都把菱排斥于记忆之外。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不是早已彻底崩塌了?我否认对她的情感,不承认她是我的初恋,到底因为什么?她被我刻意忽略了十年,何以又冒昧而来?
菱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她十八岁的样子,当她穿越十年的阻隔,来到我梦中,已成了一个二十八岁的少妇。她说她是菱,我一点也不惊讶,一见到她,对她的厌恶似已荡然无存,便欣然接受邀请,顺从地跟着她,来到一个偏辟的小酒馆。我暗自诧异,以前我和伊就曾来过这里啊。酒馆在郊外,窗下只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酒家招呼我们说:“又来了哇。”我点点头,坐下了,感觉身边的女人是伊。她让我点菜,我说:“那好,还是那四样吧:一盘糖醋藕,一盘雪里红,一盘醉虾,一盘清蒸鸽。酒家说,对不住了,鸽子没有了,清蒸鸡吧,清蒸鸡怎么样?”我一抬头,发觉对面坐的是十八岁的菱,顿时很扫兴,一摆手说:“算了吧,就这三样吧。”喝了一瓶啤酒,一会感觉是自斟自饮,一会感觉是和伊碰杯,一会又感觉是菱在劝酒。菱像是追悔,向我诉说她的不如意,说着说着就落下泪来。我也顿觉沧桑,仿佛那瓶酒喝了五十年。我抖索着手,不经意从指缝间滑落一方洁白的手帕。菱一把抓过去说:“几十年了,没想到,你还保留着。”她把手帕捂到脸上,更是失声痛哭。我看到,手帕变红了,是血,我忙伸手去扯它,手帕突然燃烧了,掉在地上,成了一团灰。菱惊愕地看着我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没理她,出了酒馆。站在黄昏的路上,我不知身在何处,不知该到哪儿去。菱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就先到我那儿去吧。”她的媚态让我清醒许多,她是不是在勾引我?这样想着,就看到路口有个人向我招手,那不是伊吗,我挣脱菱的手,向伊那边跑去。我看到了伊十五岁的样子,还是扎着短辫子,她不停地挥着手,笑容如此清晰,我奔跑着,却总不能跑到她跟前。我看到她着急得流泪了,显出二十五岁的样子。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明明是梦吗,那还跑什么,还是不跑了吧?就站住了。这时我看到,菱和伊同时惊恐地向我扑过来,把我推倒在地。在我气愤已极的一刹那,菱和伊的血一齐喷溅过来,一辆汽车疾驶而过。我躺着,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她们一定已经血肉模糊了,分不清哪个伊哪个是菱。我想开口呼号,却怎么也喊不出声。我开始隐约意识到,是不是魇住了,又沉静下来,等了一会儿,我猛地睁开眼睛,醒来了,我看到的是自己的血,是凝固在桌面上和手上的血,创口的痛方才隐隐抵及心中。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我弥留之际,久已远去的伊和菱又来到梦中舍命相救?
我久久凝视着血乎乎的右手,它慢慢地不见了,我看到的只有血,大面积的血。这么多的血仿佛就是从梦里溢出的,那只受伤的手似乎还残留在血腥的梦中,没来得及逃离。事实上,我从来没和伊去过任何一个酒馆,更别提什么清蒸鸽了。只有那个手帕,曾在十五年前出现过。它在那个夜晚来到我手中时,也就走向了毁灭,上面绣着一颗心,我怎能把它带在身边?借着从邻家后窗泻出的灯光,我打开那方手帕,里面有一个纸剪的红双喜,我的心咚咚跳着,甚至没完全看清写在下面的文字,就把它撕碎了。我把纸屑攥在手心里,一路撒着,跑到村边河畔,找到一块石头包在手帕里,扔进静静的流水中。十五年过去了,那方手帕又在我梦中浮出,难道它还没有腐烂,反倒是那块坚硬的石头,悄悄化作了粒粒沉沙?猛然间我又醒过神来,不禁心惊肉跳,敢不是伊出事了?我感觉到了右手的疼痛,我就要死了,怎么倒惦记起她来?
我仔细梳理着情感的藻丝,遂觉岁月浩瀚,我二十七岁的生命即已干涸,全无半点丰润。想及初恋,我总是下意识地认证伊,仿佛只有对她才是灵魂之爱,对别人只是眼中之爱、心头之爱、感觉之爱,或者,就是欲望之爱,而对菱来说,甚至只是无稽之爱。我曾毫不顾惜地把菱在记忆中抹去了,如果不是她在梦中与我重逢,我可能会把她永远搁置起来,也就永远不会明白,正是看似无关紧要的她,影响了我的一生。如果她真的这样重要,到我弥留之际,会不会首先想起她?
那个手帕怎么就被我抛弃了?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就用这种方式释放着内心的惶恐?我体会着那年少的心情,可以肯定地说,当时我本能的反应就是惊喜,是那种非分之想得逞的惊喜,菱的信似乎早在我预料之中。我当然记得红双喜上那句话,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它确实带着几分孩子气:“我( )你,你( )我吗?”十三岁的菱想要考察的就是那一个字,我所要填写的也是那一个字。六十五年前,菱留下的空缺似乎只有唯一的标准答案,放到今天却含着无尽的意味。菱和我、或者伊、以及其他任何人,谁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看到菱的第一眼时,我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女孩的美,那是一个男孩第一次意识到性别的差异,我没有像别人那样围到她身边,簇拥着她,我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看,心里的却萌生出以后娶她为妻的念头。一个才十二岁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即使后来,我长大了,即使现在,我老了,即使我还会一见钟情,恐怕也不会立刻和婚姻联系在一起。情窦初开便以占有为目的,算不算无邪的爱?也许从那时我就步入迷途了,我的爱始终没能纯粹。
就在见到菱的第一天夜里,我真的做起娶媳妇的梦了。我梦到我把新娘迎到家中,急着要把红盖头挑开。那盖头太大了,红红的铺展了一地,被拥挤的人群踩得脏兮兮的。我生气地赶开他们,揭开盖头一角,却怎么也拉不动,就钻到下面往里摸索。找来找去始终碰不到人,我悄声喊着菱,一点动静也没有,盖头突然小了,我的脚和手都露了出来,冷飕飕的,我害怕了,菱怎么不见了?就猛地掀掉了盖头。接下去是我发现自己从床上蓦地坐起,身上的被子已经掀到一边。我把自己的被子当成了无边的红盖头,到头来只能蒙蔽自己,那个梦岂不是一个象征,它蕴藏了什么?
我没有拒绝菱的坦示,马上回信表示会意了。那又为什么连最初的信物都不敢保留,把那张红双喜迅速撕掉了,连那方绣有红心的手帕也扔掉了?如果现在回答这一疑问,是否该用罪恶感加以解释──我把实物毁弃了,实际是在消灭罪证,企图趋除心里的鬼。我不敢正视自己的爱意,害怕利箭离弦,就把它折断了,压在内心的岩层中,谁知它会不会生锈?我一再向菱申明,我们是好朋友,朋友,好像只有朋友才是纯洁的,再往前走一步就是罪过。那种朋友关系当然难免暧昧,她是还我是心里的小爱人,我只是在冒充不谙风情的纯真少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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