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与合欢(6-7)
2002年01月14日09:39:19 网易报道 贾宝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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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感谢渚,在我第一次遭遇情变时,是她作了相应的过渡。当时菱还没退学,我正无望地为她写信写诗。一天同桌坤告诉我,操场有人等我,我以为是菱,激动地跑去了,远远地只看见渚在篮球架下站着,我没想到坤说的就是她,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也没过去,就走开了。谁知第二天,渚在餐厅叫住我,给了我一封信和两本书:一本是某年的报刊诗歌选萃,我清楚地记得里面有舒婷的《脱轨》,因为我的旧笔记本上还有当时抄下的这首诗;另一本什么名字也记不起了,好像是短篇小说集,它成为我看过的唯一一本琼瑶小说,凭着印象,我特意去书店查找了,或许就是《忘忧草》吧?至于那封信,写了些什么我也忘了,只记得信写得很长,厚厚的一叠纸,渚的大胆剖白让我大为惊异,粗略浏览一番就匆匆撕碎了。好像就是那天晚上,为应付渚的热诚,我勉强接受了她的约会。渚可能至今也不会想到,那是我的第一次约会,她肯定不会想到,在她之前,我从来没跟任何女孩单独相处过。在返回学校的路上,我问她,你是因为喜欢我的诗才喜欢我的吗?她否认了,她说不是。我又问,那你是真的爱我吗?她有点激动,故意装作没听清,问我说什么。我说,没听见算了。她马上轻声说,我是真心的。如果对真心所爱的人,那样直露的拷问肯定说不出口,正因为面对的是一个令我毫无爱意的人,我才没了顾忌,没了羞涩,俨然验证起人家的感情来。那也是一种占有的欲望吗?我不爱她,她却爱我,如同白白捡了便宜。从这儿,我又看到了自己的可耻。
我辜负了渚的第二次约会,虽然事先也应允了,却终究没有去。十一年过去了,我才顾念到那样一个夜晚,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徘徊在初春的旷野中,她的希望被料峭的风一片片剥落,像一条被揭去鳞片的鱼。十六岁的我就那么轻率地把省悟推迟了十一年,如今我二十七岁了,才想到她会害怕吗,她会不会哭?而今二十六岁的渚也该体察到了,当年她所执迷的爱连起码的回应都没有,何必一味付出?那年春天,几个人相约看梨花,听说渚也要去,我便没了兴致,索性在家呆着,两个同学专程来喊,我还是没去。第二天早上,我的课桌放了一簇洁白的梨花,我还以为是同桌坤带来的,坤笑笑说,我可没这么浪漫。这时渚从外面进来,把一个灌了水的玻璃瓶放在我面前,脸一红,也没说什么,坐到后面了。我看看坤,故意说,这,这,这什么意思?坤拿起梨花放进瓶内说,就这意思,你装什么蒜?我把花瓶推到他面前说,人家是给你的。坤把花瓶往桌子上方一顿说,是你说的啊,他回过头问渚,哎,这花是给我的啊?渚说,昨天你摘了那么多,还想要啊?坤又把花瓶推过来说,听见了吧?我把花瓶推到课桌中间,嗡嗡读起英语,借以掩饰脸上的慌张。渚就坐在我后排,她看到了我的作态,她会怎么想?难道那是一个少年应有的腼腆?渚没在意我对梨花的态度,她不知那瓶梨花为何上午就消失了。她不会想到,那瓶梨花已经被我扔到校园外面去了。那个在诗里一再歌唱鲜花、歌唱纯洁的人,就这样毁掉了无辜的梨花。我还记得有这样两本杂志,它们的封面上分别载有舒婷和北岛诗句;我还记得有这样两个小动物,它们是一只高昂着头的长颈鹿一只慵懒的小花猫。当它们在我的课桌内赫然出现时,吸引我的只是那几句朦胧诗,细看长颈鹿和小花猫做也还精致,我把它们和杂志一起摆在课面上,如果是谁忘在这儿的,必定会来拿,一开始我甚至没想到这是渚送来的礼物,要不是坤的提醒,我就要大声吆喝着寻找失主了。渚却用她的眼光曲解了我的意途,她以我在作可意的展示。她悄悄问我,看得出你很喜欢它们,是吗?我吱唔难辨,只得默认了事。
后来渚又拿出一本她写的诗让我看,她的确很有才气,诗写得空灵飞逸、缠绵多情,可惜我一句也没记住,我只记住了自己写在前面的留言:“有一首流行歌曲/刚唱了个开头/便不再流行”。我还给她写了一封信,也好彻底肃清她的迷梦。我又一次利用了“朋友”这个词,我像是一个友情主义者,早先就曾以“我们年龄还小,最好先做朋友”委婉接受过菱的爱,这一次推诿渚的爱竟还是以“谈情说爱还早,最好先做朋友”为借口!渚还能说什么?她让坤捎信说,想见我最后一面。我以为她故弄玄虚,没加理会。当那封署名“你的傻弟弟渚”的信由坤转交给我时,她已转学离开了。“我的哥哥,我的知心朋友,读了你的信,我又从(重)新认识了人间的一切。我感到很幸福、快乐!因为你将成为我的朋友,知心的朋友,但这决不是爱情,这是友情!”渚的信让我汗颜,真是一个绝的妙讽刺啊,一个口口声声朋友朋友的人,却连与朋友道别的情份都没有!渚尽可走得义无反顾,通道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渚走了,她留下的长颈鹿和小花猫也被我毁坏了,它们还原成了两段输液管,它们被我松散开了,再也无法复原。如果它们就是活生生的小动物,会不会一样在我手中丧命?我要毁灭什么?是不是急于消除内心的羞耻?对渚来说,我可以持有她的爱,又表现出一种优越;在他人面前,我又表现得很不屑,拒斥着渚,仿佛被她那样的女孩爱上是一种可悲;反过来说,对菱也是这样,爱上她那样的女孩也是一种可悲。我对渚的成见来自集体意识,即使我私意中存有好感,也不可能为了她而折损自己。
还有一个细节我一向羞于启齿,那个细节被我捂了十一年,它固有的芒刺反倒越发尖利了,不时将我刺痛。也许在渚的记忆中,还珍藏那几个与我同桌的晚上,虽然几乎无话,可在她看来,坐在一起就知足了。有几个晚自习,我的同桌坤故意与我逗气,主动和渚换了坐位。渚坐了过来,我还是回过头和坤斗嘴。渚说,坤,还是换过来吧,省得你们吵的不方便。我不过是想借坤转移自己的尴尬,渚这么一说,我更不自在。自从渚挑明了她的爱意,我就开始别扭,好像后面总有一双眼睛在监视我,更不用说碰上她的目光了,躲还来不及呢,她倒又坐在我身边来了!我不记得有过什么交谈,好像只是两个陌生人,都用看书、做作业掩饰着内心的波澜。我做出无动于衷的姿态,有时就把前额抵到课桌上,翻看摊在腿上的书,有时也就趴在那儿假寐。我想摆脱她,目光却一再擦过她的裙,腿也像不在意的,向她的裙逼近,膨松的裙后退了,我的腿嗅到了肉体的气息。有时就那样保持着一点点比布还薄的距离,无论谁只要稍微一动,就会触及对方;有时候,我像睡着了,那条腿也像睡着了,它会轻轻停靠在渚颤动的腿边,感受那种细密的摩擦。我曾想,渚没有下意识的反感或退避,足见她太随便;如果她是在默契地呼应我,那就更可怕了!我没有想想自己,我是什么人?我把自己的下流之举标榜成了检验爱情和贞洁的标准──这种嫖客心理是男人的本性吗,他们污辱了女人,又臭骂女人,他们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肮脏。我为自己的十六岁感到羞耻,我愧对渚的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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