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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子拖走(7-8)
2004年03月09日09:33:44 网易文化 写妮
(七)
说起徐聪,我的心里真是有点失望和受到冷落。他对我还是那么的好,但可惜好得太像一个大哥哥,好得太像一个好朋友了。那种好,是那么温文尔雅,使人觉得总有一点距离感。那种好,是那么周到,使人觉得有点刻意划清界限了。突然想起琼瑶小说《梦的衣裳》里的两个男孩,一个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绅士桑尔璇,一个是穷苦无依放荡不羁的吉他手万浩然,我喜欢的徐聪就是桑尔璇,虽然美丽可亲,却总感觉和我这野丫头不是一个阶层的。难道我和他没有缘分?难道我怎么努力,都是错过?
小莉对我上回几乎酿成的大错也进行了严厉批判。“赵灵啊赵灵,你谈恋爱不要紧,不能把什么都搭进去呀。以往那个潇洒的你满不在乎的你到哪里去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吧?男人不会瞧得起一个没有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那样的女人会给他们很大负担。另外,拜托你把这一身农民工的行头换下来好吗?男人喜欢的是一个很女人的女人,而不是樱桃小丸子或者一休他哥!”下了班,小莉直扑进我家,把我所有的衣服都取出来,分门别类地进行搭配,务必要把我打扮成一个优美可爱的淑女不可,旅游鞋、运动鞋、雪地鞋、牛仔裤、短裤、运动衫、全都扔进了爸爸的储藏室。我哀叹道:“让我舒服的东西一样也不见了。”小莉一语击中了我的要害,“就是不为徐聪,为了今后能嫁给一个好男人,你也得把自己好好收拾收拾不是?”从那天起,我就变成了一个很女人的女人。
骆朋和徐聪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他有一双犀利的眼睛,既可以洞察你在想什么,更可以看出你在设计上的最细微的毛病。他对我们很严厉,丝毫也不在乎策划部那些老同志的眼光,尽管他们并不喜欢他,但年轻的设计师们对他很服气。他的眼睛有点陷到里面去,透出一些叫人寒冷的光。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以前那个拽拽的赵灵了。在外面怕徐聪,在部里面又怕骆朋,真是没出息。
徐聪对我更客气了,客气得让我有点恨他。又觉得自己对他同样温柔礼貌,更是一种可耻。小莉能耐大了,成天把我打扮得像个仙女,不是踩着系着几根带子的凉鞋,就是穿着丝绸裙子在屋里走来走去,那裙子的大摆像金鱼的大尾巴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飘着。我的脚指头上涂着粉红的指甲油,像开出了一朵朵雨后的小花,头发也一会扎成髻鬏,一会梳成马尾,更有甚者,为了配古典点的衣服,还扎成民国时期的两根小辫子,别提要多纯情有多纯情了。
我把对徐聪的喜欢深深得埋在了心底,这喜欢埋得那么深,甚至变成了比讨厌还要难受的感情。我现在开始怀疑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他。仅仅是因为他聪明伶俐,有绅士风度,把自己装得像一个王子吗?骆朋就没他那一套礼节,他说话快起来像打机关枪,训起人来有时也是丝毫不留情面,但是人家技术好,设计出来的衣服就是漂亮,不像徐聪,总是考虑周围人的面子,和气有余,威严不足。
我越来越厌恶徐聪,不仅不愿意跟他一起吃饭,甚至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了。每次走到走廊上,远远看见一个很帅身材很好的男人走过来时,我总是一低头匆匆走过。有几次,他想跟我打招呼,都被我飞快地躲过了。古人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的心里对他付出了那么多,为什么他总是像过去那样没有任何反应,好象没有人能左右得了他似的。那一阵,下班以后,我常和朋友到三里屯酒吧喝奶啤,就是那种看上去闻上去喝上去都像牛奶,但是一喝就会醉的东东。因为它喝上去很甜很酸很香,一点都不像酒,所以我总是一口气喝它个很多很多。不一会,我就感到头晕沉沉的,整个世界好象都在摇晃,这个世界随着歌声而破碎,破碎的星光里不再有刻骨铭心男人的脸。
早上的北京,阳光不再新鲜,一个还没有爱就失了的女孩,背着包独自走在清晨的阴影里。好在我是那种怎么也摔不死的橡皮人,虽然在徐聪那里受了挫折,但是很快我就和骆朋打得火热。自从上次被老总教训过的事件过后,我对工作重视了很多,为了画好一张图经常在单位加班到晚上八九点,设计出来的图样也新颖漂亮了不少。
我发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固然能得到男孩子的青睐,一个能干的女孩子更加受男孩子们的喜欢,因为他们既可以把她当妹妹,又可以把她当伙伴当哥们当战友。不知为什么,骆朋总能从我如花的衣裳中看出我原来的野劲,也许我总是和他一样说到得意处就指手画脚张大了嘴巴狂笑吧。看得出来,他很喜欢我无人时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桌上撒野的样子,甚至还戏噱地帮我在手指间夹上一根细长的香烟。和骆朋在一起,很放松,因为除了工作,他永远不会给我压力,不仅不在乎我淑不淑女,好象还更喜欢我中性化的打扮。
小莉和西西曾经对我说,骆朋很不适合我,因为他比我更敏感更犀利更容易神经质,他的反应是如此之快,像刀子一样能插进别人的心里。可我的心里埋藏着一片乌云,这乌云是如此之重,如此之浓,完全掩盖了骆朋和我交往时暴露出的问题,它就像一块电脑布盖住了电脑屏幕上的一切影象,只留下美好的声音在空中回荡。
我和骆朋在一起,真的有好多谈不完的话题。艺术啊,文学啊,设计啊,甚至英语啊,菜谱啊,商店啊,建筑啊,音乐啊,人生啊,好奇怪我们怎么有那么多相近的地方,他是处女座,我是天秤座,却有很多的交集。星座书上说,处女和天秤不合适。处女是斤斤计较的完美主义,天秤是事事都追求美感的折中主义,处女挑剔严厉,天秤逆来顺受却受不了巨大压力,所以这两个星座如果处朋友可能会很不错,但是一做到情侣,问题就来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24岁的年华,对于爱情和婚姻能有什么考虑?只觉得看上鼻子对了眼,对异性有一种微妙的感觉就误以为是喜欢或爱了。至于婚姻,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我觉得自己的状态还像一只闲云野鹤,像一个未成年的小狮子,没有足够是思维能力和经济能力去考虑成家的事情。而且那种话题也太严肃太可怕了,作为事事不爱担责任,喜欢新鲜却缺乏持久力,凡事爱搀和却无法真正集中注意力的天秤来说,婚姻这种一旦带上枷锁就永远取不下来的事情,重如山的责任和义务足够我们年轻女孩喘不过气来了。对我来说,喜欢是一回事,爱情是一回事,婚姻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另一回事,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人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把它们分得清清楚楚,并且和不同的人实行的。也许我的理论和那些愿意将初恋进行到底,一辈子只爱一次,爱一次就是一生一世的痴情男女的想法有所不同,但我觉得这种把喜欢、爱情和婚姻分别具象化为三个人的观点,也算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理智和现实的选择吧。
(八)
这么一番古怪的理论出口,骆朋还以为我有多少丰富的爱情经验呢,其实我这个做事稀里糊涂的天秤,动起脑子来还算精细灵光,要是实际干起事来,准能把人气个半死。我经常骑着自行车到医院去看病,看完病自己走回家,把自行车扔在医院门口过夜了;在菜场上还指着南瓜大声对卖菜的伙计吆喝:“茄子多少钱一斤?茄子多少钱一斤?哎,你这人怎么不理我呀?”由于生性粗心大意,对性别也不是很敏感,除了以前谈的两次恋爱以外,我都把男的当成女的哥们儿,把女的当成男的姐们儿,觉得这两类人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他们之间似乎没什么区别。我还有一个爱好和男哥们儿极为投合,就是走到哪儿都爱看美女。我们不仅争着抢着发现养眼的美女,我还不时为自己个子矮,眼睛略有近视没能及早发现美女感到气愤。虽说对于各式各样的美女,我们都能兼容并蓄,来而不拒,但实际上,我心里还是特别偏好某一类美女的。
骆朋问我究竟最喜欢哪一类美女,我当然猪八戒倒打一耙,反问他这个问题。他死活不肯说,好象这样就能掩盖他喜欢各色美女的真相似的。最后他终于向我交代,原来他最喜欢的美女,就是那种长相纯洁漂亮,性格精灵古怪,聪明绝顶还有几分妖娆,让男人头疼的美女。“哇!”我拍着手说:“原来你喜欢的是妖精呀!是不是小时侯看《西游记》看多了,看不出您老还好这一口呀?要说您也老大不小了,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喜欢什么芭比娃娃、狐狸精呀?”只要能揶揄骆朋,我是从来不肯放过机会的。骆朋讲究绅士风度,不会像我的男哥们一样,手从后面掐住我脖子上的一块肉,逐渐加重力道,然后欣赏我龇牙咧嘴唉呦唉呦的狂叫,但是他的嘴巴可从来不是吃素的,跟人斗起嘴来,就像大熊猫的嘴,外柔内尖,啃起竹子来喀嚓喀嚓的,讽刺起人来一点也不含糊。我们俩聊天,冷嘲热讽,半斤八两,谁也不占便宜,吃了的亏下一句立马就能弥补起来,说到兴高采烈处眼波流转,口水乱飞,别提有多爽多够劲儿了。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俩爱在一起聊天一起玩儿,没有负担,不累脑子,干完活一起去溜个冰,跳个舞,吃个大排档,多开心啊。
虽然嘴上攻击他攻击得凶,我私底下还是偷偷高兴的,骆朋喜欢的女孩子正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女孩类型基本相合。看来英雄所见略同,我不禁对骆朋这样有鉴别力慧眼识美女的男人高看了一眼。那种精灵古怪的美女,虽然缺少了一点体贴,少了一点温柔,但是正是一种极端、人所无法把握的智慧美嘛。那种女孩,是童话和动漫里做主角的大眼美女,全身充满了智慧和希奇古怪的变化,不时会给人带来惊喜和疯狂,那些社会上四平八稳,只知干活的成年男人哪里懂得欣赏啊。突然想起了徐聪,那个外表无懈可击,心里却摸不透像一个老夫子的男人,不知道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呢?我叹了口气,自认为聪明的人,总有些是她永远无法了解的。
骆朋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填补了我内心的空虚,转移了对徐聪的迷恋。骆朋皮肤很白很细,眼睛也有点陷进去,看人的眼神总觉得很深很深,虽然长得不是特别俊秀,但也有一股特别的味道。相对而言,徐聪的长相就过于漂亮了。骆朋吸引我的,绝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犀利独特的个性。暗地里和徐聪比起来,我感觉,骆朋不怎么在意别人如何看他,又加上天生傲气,所以没有在人际关系和公司协调上下大工夫,不像徐聪和谁都处得很好,这可能是因为他在公关部工作有关,如此行事当然对他的事业非常有利,但骆朋那种处世方式,虽然会得罪一些人,但问题也不大,他只要把自己关于青年人服装的设计这一块做好,位置就不会被谁撼动。当然,骆朋那种对人很拽很酷的样子,让我觉得比起徐聪来讲,更痛快些。这又让我更觉得徐聪的“虚伪”。
潜意识里,觉得骆朋对我很有好感,他不仅人有性格,还和我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那么不拘小节,走到哪里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真的太对我的胃口了。我们都爱吃辣椒,吃火锅的时候不把鼻子额头上吃出一层一层汗珠来不罢休。在迪厅里,我们尽情地扭腰摆胯,把四肢弯到不可能再弯的地步,大声喊叫歌唱,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里的欲望和悲欢似的。我带骆朋去喝奶啤,他说太浅不够味,我说,你知道吗?这就是女人,刚看上去像奶,纯洁雪白,一点危险都没有,但是喝多了,你会发现她的度数越来越高,喝得叫你越来越晕,越来越受不了。女人啊,归根结底是杯酒。骆朋就把眼睛凑到我的脸上,笑着问:“小东西,你也是酒吗?”“当,当然。。。”我语无伦次地回答。
平时上班时,我工作更加卖力了。也因为认识了骆朋,我认识到了时间的价值和人所追求的不该是平庸的道理。闲暇时,我就抱着英语书看,这个公司虽然很大,但我觉得它仍然不是我最后所应该停留的地方。也许还有更高的平台让我去展示才华,所以我总是提醒自己要抓紧时间,为了以后的冲刺和飞翔。我这个人,同时可以做两件事,在家的时候,我常常以听歌为主兼背单词。如果没有音乐,那简直记不住任何单词,可一有了音乐,就如虎添翼了。不过你要因此以为我在感情上也可以一心两用,那就错了。听算命先生说,我在爱情上面是比较寒冷的,接受一个人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过程。而且一旦确定他是我的爱人,我一定会对他忠心耿耿,此情不渝的。只是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喏大一个中国,竟然没有一个人爱她,并且被她爱上。
没人的时候,我常想,当初对徐聪的动心,也许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孩儿,被好看的事物吸引的天性吧,越是长期不在一起,就越是觉得当初的那种感觉由浓转淡。现在骆朋在我身边,天天陪着我,能看到徐聪的机会更少了,虽然他每次见我,都是那么和蔼礼貌亲切,但我的心比起以往,就像秋天的夕阳冻结在初冬的傍晚,即使想点燃一点温暖,也徒然只有一点冰冷的亮光。对那个早来的冬季有一点点惆怅,也许里面还夹杂着一丝并不强烈的恨。我告诉自己,我已经不在乎徐聪在不在乎我,喜不喜欢我了,虽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说这话时是真是假。但骆朋总是出现在我平日的空白里,几乎溢满而出,我也就没时间想什么徐聪不徐聪了。
骆朋非常喜欢我的那些小聪明,也宠着我的放肆。我常常语速飞快像外星人似的给他背古文:“呜呼,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诋大酋当死,骂逆贼当死,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一口气能背下来十八个死,这是文天祥在《指南录后序》中表白心曲的一番话,也是中学时我唯一会背的一篇古文,每次都能唬住许多人,骆朋也不例外。看见他以欣赏的眼光望着我的时候,我的心里甭提多得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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