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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老卖老的胡言乱语
2004年06月09日10:20:33 南方都市报 黄兆晖
新闻背景
博导、教授王彬彬在2004年6月5日的《羊城晚报》上发表《倚小卖小的商业闹剧》一文,对少年写作大加鞭挞。他认为,出版者卖的是孩子们的“小”,购买者买的也是孩子们的“小”。购买者是为了满足一种好奇心而掏腰包。他认为,孩子就应该说“孩子话”;孩子写出的东西,就应该“像是一个孩子写的”。因为一些大人不像“大人”,便弄得一些孩子也“不像孩子”。
王彬彬的文章通篇都在谈少年作者们“应该是”说“孩子话”的少年,而不“应该是”“言情”的、不够“正常、自然、合理”的。他的“自然、合理”、“应该是”从何而来?在文学史上,我们读得到无数与少年时期的爱情、生活相伴随的美丽诗篇和精彩小说;在学院传统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对既定思维和传统价值观的不断怀疑;在当下社会,他所“批评”的少年作者们也不缺乏与他们同龄、甚至年龄高过他们的读者。一篇批评文章,起码应该有所依托、有站得住的立场才能开口说话,那么王彬彬根据什么对他们提出批评?
观察他的文章,我并没有读到任何触及文本和触及少年作者个人的实在的语句。我看到的只是他在不断制造比喻,企图将少年作者们的形象与乞讨的孩子、与“友人”的九岁的孩子,甚至与“老莱子”的形象重合。撇开这些比喻本身的不伦不类,撇开他高高在上的轻蔑和教诲口吻,让我感到愤怒是:无论少年作者的作品是否优秀,他们毕竟是一些文字工作者,他们在凭他们的劳动赚钱,有什么人有权利随意将他们称为乞丐、无知幼童和小丑?这种所谓“批评”几乎已经超越了文学批评的界限,进入了谩骂和诽谤的行列。
王教授理所当然地认定:购买者买的是孩子们的“小”,人们乃是为了满足一种好奇心而掏腰包。这是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或者人云亦云。成年人们固然会为这些少年作家喝彩,但是他们基本不会掏腰包购买这些少年读物。掏钱买这些少年作家作品的99%以上是他们的同龄人,他们购买这些图书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彼此间没有代沟,可以直接交流,甚至感同身受。孩子们欣赏他们同龄人的作品,可以说是对强制性阅读的一种反抗,也是表达自我的一种需要,绝对不仅仅是简单的“好奇”。
在商业化时代,文学不再是一种被强势话语和“权威”身份垄断的行业。一个写作者按文学或者商业的规则出场,都不会有人能够根据另一种规则任意判他为“犯规”,剥夺他的写作权利。更何况一个两端都不执的“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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